close

  在“黑老大”中,有一個特殊群體,他們既不屬於國家公務員,卻又在基層具有不可小視的權力,村官涉黑成為打黑史上一類特別的現象。南都記者梳理了2001年至今共14年間的涉黑案件,有26宗影響較大,其中就有4宗是村官涉黑案件。
  追權

  恐嚇賄賂 干擾基層選舉
  有學者根據全國村官涉黑的案例進行分析,認為一般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黑”變“紅”,村官在當選前就是“黑幫”的領導或骨幹;二是“紅”變“黑”,在當村官的時期內,逐步蛻變成“黑幫”成員;三是外來“黑幫”成員滲透進村裡,村官參與其中。
  南都記者梳理卷宗發現,廣州影響較大的村官涉黑案件多是第一種情況,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領導或骨幹通過暴力恐嚇、賄賂村民等方式獲得選票,得以當選村官。
  曾擔任白雲區鐘落潭村村委會主任十年之久的朱健康,在2012年被檢察機關指控,通過暴力、恐嚇、賄選等手段干擾基層選舉。據許多村民反映,朱健康當選村主任時大部分選票都來路不正。一名曾姓村民說,他曾將自己的選票以100元的價格賣給了朱健康的手下,“空白的,連名字都沒寫”,“早些年1袋大米就換了”。儘管在此後的幾次選舉中,有些村民對朱健康頗有微詞,但他們依然將選票賣給朱健康,“大家都賣,你一個人不賣有什麼用,也不敢不賣”。
  白雲區江高鎮南崗村也存在類似情況,不少村民證實,在村委會原主任殷卓波競選期間,他讓馬仔挨家挨戶發錢,每人200元,收了錢就得投他一票,沒收錢的也要登記。村民們擔心遭報複,只得紛紛收錢投票。該村更是鬧過“黑社會賊喊捉賊”的鬧劇,殷卓波組織100多名手下和部分村民,持木棍、水管、鋤頭等工具,打著“打倒黑社會”的橫幅前往競選對手的公司門口鬧事。
  逐利

  利益驅動 涉黑保住“官職”
  廣州市檢察院的佘斌娜做了十多年檢察官,也曾辦過多起涉黑案件。據佘斌娜分析,廣州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地域上的分佈,與城市發展的進程有很大關係,當一些原本較僻遠的地方被納入發展範圍時,土地大幅增值、工程驟然增多,加上監管又一時無法到位,有利可圖時,黑社會性質組織也就開始露頭。
  而村官與土地及土地帶來的工程有著天然的關聯。“逐利還是最主要的原因。”佘斌娜說,廣州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全都沒有政治訴求,村官涉黑也是如此,利益是最大的驅動力。
  2012年,廣東申通公司原董事長為了取得白雲區人和鎮一塊土地的使用權,給了3個村29名村幹部好處費,金額高達1200萬元。村官通過違法手段獲得的利益可見一斑。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郭巍青此前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曾表示,村官在任時,可以撈到這麼多好處,自然是在位的想連任、不在位的想上位。而領導或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是他們保住或獲得村官位置的一種途徑。
  有錢又有權的涉黑村官,在村中自是橫行無忌。馮某針成為竹料村委會主任後,扶植親信,控制了治保會,將治保隊員變成打手,並開始向村內商鋪、檔口、出租屋收取“保護費”。
  壟斷

  染指工程 利益滾滾而來
  目前廣州的農村多有三個組織,即村委會、集體經濟組織和黨支部。一名長期在白雲各村進行普法的律師稱,事實上三個組織之間的人事和職責常常模糊不清,例如村委會主任往往又是集體經濟組織的負責人、黨支部書記多是村委會成員,“每個村就10多個村官,大點的村差不多20個。”
  有的農村沒有嚴格遵守相關組織管理規定,村官閉門議事就能把全村的大事給定了。權力集中的情況下,部分涉黑人員搖身一變成為村裡主要負責人後,在其餘職位上安插自己團夥成員。例如鐘落潭村村委會原主任朱健康,本身就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頭目,當選村委會主任後,其團夥成員也成了治保主任等。
  待“黑幫”把控全村後,利益自然滾滾而來。農村的小型水利和電網、道路交通等集體資源分配的決定權都掌握在他們手裡,這些集體資源帶來的工程項目,也成了涉黑村官的“肥肉”。2009年初,剛當上江高村村委會主任的殷卓波,為了高價承攬工程獲利,曾煽動村民傾倒淤泥封堵武廣工程施工路段,致使停工;還多次指使治安隊員煽動近600村民破壞廣清高速流溪河擴建工程,造成停工損失319.8萬餘元。
  竹料村委會原主任馮某針插足建築工程、廢品收購、停車場項目,牟取巨額經濟利益,就連市政民生工程他也敲詐勒索。
  部分村裡有大型物流市場或批發市場,涉黑村官也會橫插一杠,或是壟斷行業,或是收受賄賂。荔灣區芳村原村書記何某雄涉黑的案件,就是由一宗花市的欺行霸市案牽連出來。
  更巨額的利益來自土地征收等,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賀雪峰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城市徵地要和農民談判,村官是很重要的中介人,有時工作難做時,就動用黑社會性質組織。
  馮某針在與人爭搶工程的過程中,多次槍擊競爭對手,他甚至在公開場合稱:“在竹料以至於鐘落潭區域,沒有人敢和我爭搶工程,所有的工程、拆建、違章和徵地等項目都是我的。”今年6月,廣州警方出動700多警力抓捕該團夥74人,繳獲各類槍支12支。
  其餘三宗村官涉黑案件中,也都存在暴力行為。荔灣區芳村海南村原書記何某雄甚至雇佣黑惡人員械鬥後,用公款報銷經費。
  (註:文中提及的“黑幫”,全稱均為我國刑法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村社選舉易產生宗族爭鬥
  廣州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佘斌娜認為,社會控制力不夠也是村官涉黑的一個重要原因。鎮街是最基層的政權組織,農村則是村民自治模式,“部分鎮的面積比市中心一個區都大,但只有一個派出所,怎麼管得過來。”
  分析人士何劍稱,許多基層村社選舉不是看能力,而是看宗族關係,必然出現大宗族欺負小宗族的情況,村內勢力容易產生爭鬥,以暴力為依托進行斂財的涉黑村官組織就會由此形成。“法律上的破壞選舉罪也管不了這些涉黑村官。”佘斌娜說,由於農村選舉是自治組織的選舉,對於用暴力或賄賂方式當選村官的,法律上來說這條罪名不適用。
  四宗村官涉黑案
  ●竹料村委會主任馮某針
  ●鐘落潭村委會主任朱健康、村黨支部書記曾令展
  ●白雲區江高村委會主任殷卓波
  ●荔灣區芳村村書記何某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r06brizm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